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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阶段出现新病情能否更正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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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李某系某体育用品公司员工。2017年4月19日,李某在参加公司组织的拓展训练时不慎摔倒受伤,并于当日送医就诊。2017年11月23日,李某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12月6日,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李某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受伤害部位为:1、软组织挫伤;2、右足扭伤;右下胫腓联合分离。2018年2月13日,李某申请增加受伤部位工伤认定,并提交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6家就诊医院共9份新的疾病诊断证明。其中某医院在2017年12月的出院诊断证明上作出了“右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的诊断结果。当日,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更正通知.
作者 张韵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0年第1期43-47,共5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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