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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同意我房屋过户,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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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与老伴儿宋某生育二子二女。宋某健在时,通过动迁分得安置楼房两套。上述房屋均登记在宋某名下。宋某因病去世之后,我居住在其中一套房屋生活。因上述房屋系我与宋某共有财产,该房屋二分之一份额为宋某遗产,宋某去世前未有遗嘱。最近我为了养老需要,打算将这两套房屋出售后,选购一套三居室楼房。我与4个子女协商,其中3个子女同意我的做法,并表示放弃继承权。只有二儿子不同意,表示要继承属于他自己的份额。对此,我该怎么办?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0年第1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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