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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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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应当用罗马(正)体排印,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3.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数标注在核素符号的右下角。例如:14N2.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63-63,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Medicine and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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