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2)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3)引用同一文献在首次后样式为“同注③”,可标注页码;非直接引用也可标注为“参见注⑧”;在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释引用同一著作时,第2个及以下的注释用“同上注”或“参见上注”;并根据需要标注作者名、页码。(4)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出作者姓名。(5)请规范数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数字并无不妥的就不用汉字表示数字。
出处
《人权》
2019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