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据了解,该案系《意见》施行后,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出处
《中国审判》
2019年第24期78-79,共2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