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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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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的历史时期的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重大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丰富的实践价值。"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现在各级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均运用"四种形态",无论是"四种形态"处置总量,还是第四种形态的处置量,都远远超过改革前的数量。
作者 闫群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20年第1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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