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举行成立后的首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引发了外界的极大关注。在固有印象中,民事检察职能一直以相对弱化的形象示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亦与行政检察职能合并,即以往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新时期,随着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最高检专门成立了第六检察厅,承接民事检察职能,这不但标志着这项职能在检察工作中地位的提高,也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0年第6期26-29,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