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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准确把握选举办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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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次修订《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坚持科学立法、精细立法、高质量立法,注重挖掘江苏经验,彰显地方特色,打造立法精品。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对村委会的组成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出处 《乡镇论坛》 2020年第1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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