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8月19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气氛严肃,法庭外人头攒动,打探消息的路人都在观望。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最大的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周利民等贪污挪用公款4亿余元案,一审正式宣判。主犯周利民、刘怡冰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岳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接到死刑判决书后,巨贪周利民浑身颤抖,当庭含泪向其母下跪。此案震惊全国!
出处
《检察风云》
2020年第3期62-64,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