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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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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动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厂办大集体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以来,逐渐面临生存困难,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从而成为国有企业的负担与“历史遗留问题”。A电网企业结合集体企业现状,多措并举,积极改革,激发集体企业活力,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作者 孔菁
出处 《管理学家》 2019年第10期42-43,共2页 Master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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