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O2O模式下的互联网外卖食品产业是分享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享经济中一个尤为关键的因素就是信息资源的流通和共享。互联网外卖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源自外卖食品商、管理部门、消费者之间所披露或获取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文章认为建立和完善外卖食品安全风险立法管理机制,需要紧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政策精神,将政府的外部规制、行业组织的内部监管与消费者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食品安全信息传递与共享机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评价信息的有效反馈和应用融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惩处的立法和管理过程中,立法机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在"互联网+分享经济"背景下创新外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治理的立法管理思路。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评价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XSH02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