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9年12月下旬,不明原因肺炎迅速蔓延,中国疾控中心立即开展了流行病学和病因调查[1]。随后高福团队鉴定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为病原体[2],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目前该病毒又有了新的命名: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由其引发的疾病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9,COVID-19),受感染患者多累及肺部,因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其引起的肺炎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NCP),并将COVID-19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措施。
出处
《临床肺科杂志》
2020年第3期440-444,共5页
Journal of Clinical Pulmo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