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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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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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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20年第2期96-96,共1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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