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文书提供命令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适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基于知识产权权利的无形性,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知识产权诉讼的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维权当事人通常面临难以获得证据、难以证明其主张而维权失利的困境。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只规定了新产品制造方法的专利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出处 《中国审判》 2020年第1期82-85,共4页 China Trial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