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作为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手段,运用愈加广泛与频繁,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但是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制度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审查不规范、制度功能移位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本文试图整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中担保制度运行问题,并通过明确其功能定位,以促进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合理运行。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47期114-117,共4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