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和价值是限制行政权力和扩大公民权利,在此观点指导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度过了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一般公民组织三个阶段,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逐渐扩大,同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标准也呈现宽松广泛的态势,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公共利益的重视和保障也越来越扩大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强调行政相对人的方面,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要落到实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的限制应该逐步扩宽,同时在行政诉讼中要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到涉案当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行政诉权,最后,在实施行政诉讼制度的过程中,更应做到制度的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依据我国国情,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循序渐进,不断革新。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47期118-121,共4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