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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明年5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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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北京市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出处 《人大论坛》 2019年第1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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