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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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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分类分阶段实行禁捕】第一步是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20年第1期110-1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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