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第一,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第二,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指导本地区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做好接受捐赠资金及物资的接收、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4期1-1,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