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发展和完善什么”这个重大问题,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十三个显著优势,对国家治理做了全面、科学、系统的界定,对于我们更加深刻认识机构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20年第1期16-20,共5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地方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改革路径与治理效果”(71633004)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