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18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推行,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校办企业改革的浪潮。2019年4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但是对于改制中所涉及的人员安置以及改制后的激励机制问题,应是学校予以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以辽宁省某高校校办企业相关数据为例予以叙述。
出处
《管理学家》
2019年第14期159-160,共2页
Master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