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在新时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重在把制度转化为效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效运转并焕发制度效能,需要加强六大机制的建设,即加强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机制,加强和完善宪法全面实施保证机制,加强和完善确保"良法"的立法机制,加强和完善法律全面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机制,加强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等。
作者
胡仙芝
李少玮
徐迅
Hu Xianzhi;Li Shaowei;Xu Xun
出处
《理论研究》
2020年第1期5-11,共7页
Theoret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