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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出台2019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畜牧兽医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各级畜牧兽医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疫苗生产行为。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实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对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生产企业实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验。
出处 《中国畜牧业》 2020年第2期12-12,共1页 China Anim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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