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6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山西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若干措施》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属地政府也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再次下调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
出处
《山西农经》
2020年第3期128-128,共1页
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