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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复用医疗用具的处理指导意见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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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2月开始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族的冠状病毒,基因特征与SARSr-Co V和MERSr-Co V有明显区别。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1]。2003年SARS疫情暴发时,世界卫生组织在相关指引中仅提到紫外线对冠状病毒杀灭效果差;针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仅提出氯己定对其无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指出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2]。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作为感染防控重点部门,在处理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后的器械(具)或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正确的操作规程,切断污染源的传播,确保岗位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针对病原体和传播方式的特点,并结合相关的行业规范指引,广东省医院供应室质量控制中心制定我省《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复用医疗用具的处理指导意见》,指导本省各级医疗机构CSSD正确实施。
作者 张静
出处 《现代医院》 2020年第2期I0001-I0003,I0006,共4页 Modern Hospi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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