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海关经过深入税政调研,经海关总署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议降低抗癌药原药和制剂税率、新增税号,并于2019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分别在全国正式实施。该调整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医药产业进出口增长、贸易方式改善、产业库存下降和盈利提高、重点区域和企业优势凸显。建议海关继续围绕税率下调、归类预裁定、研发样本预归类、保税研发推广等方面开展税政调研,以进一步提出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出处
《产业创新研究》
2020年第1期11-13,共3页
Industrial Inno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