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畜禽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销售环节分段监管的体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解决彼此间的执法权限冲突。本文以注水肉的监管处罚为例,从法律层面分析了两部门的执法权范围边界,认为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分歧是造成现实中执法权冲突的主要原因,进而从确立违法行为人发现推定的规则和执法机关间的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执法权冲突的对策措施。
出处
《山东畜牧兽医》
2020年第3期40-42,共3页
Shandong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