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远程视频运用在刑事案件庭审中最早出现在2008年,该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提讯刑事案件被告人,[1]同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的部分法院也开始将远程视频运用于辖区内刑事案件的审理。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百四十四条有关“复核死刑案件,讯问被告人,可以当面讯问,也可以采取视频方式进行讯问”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肯定了远程视频在刑事案件中的实用价值。
出处
《上海建桥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Jian Qia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