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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未办手续,事后还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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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17年4月,龚某与廖某结婚。同年10月,双方书面约定龚某将婚前所有的房屋赠与廖某,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8月,龚某与廖某协议离婚,离婚后廖某要求龚某尽快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但是龚某表示,他目前并没有经济能力重新买房,他也不想把房屋给廖某了,请问赠与房屋协议达成后未办手续,事后还能反悔吗?
出处 《伴侣》 2020年第2期33-33,共1页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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