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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测算、地区分布及收入划分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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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收入归属改革是研究者和决策者共同关注的前沿问题。从理论和国际实践来看,消费税可以在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生产和批发环节消费税宜划归中央政府,零售环节消费税可划归地方政府。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并归于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增强消费税凸显性、发挥引导消费和组织收入作用、促进地方政府负责性及改善地方治理、助力健全地方税体系和现代财政制度。对我国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的数量测算发现,零售环节征收后,消费税在省际间分布变得比较均衡,零售环节消费税具有作为地方税的现实可行性。在改革中,应坚持中央立法、保持全国税制相对统一,以维护全国统一市场,按消费品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并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且零售环节征收。我国零售环节消费税宜作为省级政府专享税,并能够担当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跨地网络购物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征收与分配带来的更多是便利,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在征管上不是问题。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18,共9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税制改革视角下的企业税收遵从:实证评估与政策研究”,(批准号:19YJA7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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