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其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疫情,做好疫情期间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降低PET/CT检查过程中病毒传播风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第一版)》[2],参照《九八三医院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COVID-19疫情期间PET/CT检查防控措施如下。
出处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471-473,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Imagin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