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有考古工作表明,河南新郑地区的农业至迟发端于裴李岗时代,粟、黍、稻等粮食作物,猪、狗等家养动物在先民生业系统中扮演着一定角色;仰韶时代,具有农用功能的工具表现出进步态势,农业有所发展,可能已成为聚落先民生业的主体;龙山时代,农业进一步发展,聚落层级化趋势更加明朗;二里头时代,作物种类有粟、黍、稻及可能性的小麦,家养动物包括猪、狗、牛、羊等,具有农用功能的工具更加齐备。史前先民通过发展农业,经受住了气候事件的考验,区域性政治实体--城市聚落得以建立起来。
基金
山东大学考古与历史学学科高峰建设计划重点项目“海岱地区龙山时代生业经济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