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后变更起诉可否加刑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被告人王某以给被害人孩子办理上学及教育局长家中有事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董某某钱款合计人民币60万元,同案韩某某冒充教育局领导以中间人身份提供帮助。一审检察机关对韩某某仅以其直接参与或经手的20万元作为犯罪数额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予以认可,以诈骗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作者 李子枫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2期75-75,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