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最高法院平成20年6月25日决定通过否定量的防卫过当的成立,将两暴行进行分开评价,将符合正当防卫的第1暴行完全排除在犯罪事实的成立之外,只对第2暴行进行评价,这在量刑上优于整体评价,有利于被告人。与此相类似的两个案件,日本最高法院却承认了量的防卫过当,将两暴行作为整体评价。对此,日本刑法理论界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防卫过当的区分制度,引入分开评价,将不具可罚性的正当防卫行为排除在犯罪事实的成立之外,有效避免我国防卫过当整体评价带来的量刑上的不均衡,从而有利于被告人。同时,借鉴日本刑法理论,仅将分开评价的第2暴行认定为防卫过当,在量刑上酌情予以减免刑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防卫过当制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2期76-80,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