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三年教育训练规划(2019-21年)》,青海省公安厅决定从2019年起,每年对新录民警在初任培训期间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践锻,并且全部下沉至基层一线科所队,实践锻炼期间的绩评定作为新警初任培训结业成绩的重要依据。这省公安厅持续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训模,大力改革创新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机制,注重基层派出所和实战单位培养锻炼年轻民警,全面开辟招录民警"第一课堂"培训模式,把课堂教学延伸至基层所队实践锻炼,让青年民警在基层"墩苗"成长,为公安事业接续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的重要举措。
出处
《公安教育》
2020年第2期F0004-F000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