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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索要欠薪,“锁定”单位财物当心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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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索要欠薪,一些劳动者往往将目标“锁定”在用人单位的财物上,企图通过自己的方法达到目的。岂料,却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为索要欠薪,毁坏设备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例】由于公司拖欠2万余元工资,经多次催收未果,尤其是2019年5月17日,公司领导对再次前来索要的自己爱理不理,已经离职的何先生忍无可忍:“我拿不到工资,公司也得付出代价!”遂闯入公司精密仪器车间,用铁锤一顿猛砸。造成公司9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何先生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法院判处刑罚。
作者 颜梅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20年第4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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