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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机“动手”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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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简介公交车司机姚某某驾驶公交车从江西省贵溪市某乡开往贵溪市区,中途李某某上车。姚某某告知车票款为5元,李某某往公交车投币箱投了3元,姚某某让其补齐车票款,两人因此而发生了争吵。随后李某某走到姚某某身后,用公交车上的卖票板击打姚某某的头部,并拉扯公交车的方向盘,致使公交车行驶不稳。见此情形,姚某某将公交车紧急制停。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20年第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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