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以深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原则,坚持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以实施乡村产业“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区(县)、特色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下统称“三特一品”)创建行动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4期16-23,共8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