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看两个例子:行业龙头企业A,捐出1亿元,直接帮助2万名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学生解决了学费问题。加上其他的捐赠,这家企业已“豪捐”了数十亿元。外资金融企业B,连续多年每年固定拿出200万元,与公益组织深度合作,帮助农村女性开展包括金融理财知识在内的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同时,还号召员工参与,提供公益假期。两家企业都为解决某一类社会问题,提供了自己的方案。企业A的最大特点是捐钱,“豪捐”方式很直接,效果很明显,容易引起关注和媒体曝光;企业B细水长流,除了捐钱,还捐人,让员工和合作伙伴参与其中,而且是持续不断地投入。
出处
《中国慈善家》
2020年第1期144-145,共2页
China Philanthrop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