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区块链技术最成熟应用的数字货币,在"链币分离"监管策略下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其反映的是我国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与维护稳定之间的权衡。究其法律根源,实则体现的是监管数字货币过程中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失衡,具体表现在:对数字货币相关企业权利保护的缺位,导致权力和权利关系在监管目标实现上的失衡;对数字货币相关企业以义务规定为主要内容,导致权力和权利关系在监管内容上的失衡;数字货币相关主体从"许可"准入到禁止准入,导致权力和权利关系在监管手段使用上的失衡。为此,引入"监管沙盒"作为实现数字货币监管权力和权利关系均衡的一个实验场所,既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也可以为数字货币相关主体提供一个相对自由的特定活动场所。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的监管经验和数字货币相关主体创新的经验可以成为未来明确性监管规范的来源。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1期115-124,共10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