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胎儿是人这个生命体存在的阶段之一,是独立的生命,给予胎儿法律上的保护是毋庸置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6条创设了胎儿权益保护条款,实现了与世界主流观点的接轨,但此条款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司法实践中不足以全面、有效地保护胎儿合法权益,对于胎儿的损害赔偿司法实践更是很难支持.选取典型案例,着重分析胎儿的民事权益保护的司法裁判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完善对胎儿民事权益的立法保护和司法保护.
出处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219-220,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Culture & Art
基金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胎儿的损害赔偿司法裁判实证分析”(项目编号:JM20183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