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的财政危机中,或有负债是引发债务风险的一项重要因素,尤其是我国尚未构建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体系,或有负债的一再堆积极易引发严重的债务风险。在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准则中并未规范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式和内容,政府或有负债的诸多管理处于真空状态。然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即对政府或有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并详细披露相关信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具备诸多成熟经验。因此,本文期望通过国际比较,借助国际成熟经验为我国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54-157,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