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米歇尔·亨利首次提出“有多少Schein(显现、假象),就有多少Sein(存在、是)”是现象学的“第一条原则”,并将其解释为:研究Scheinen(显现)的现象学相对于传统Ontologie(是态学)具有优先性。由而这一原则也被亨利理解为:“只有有多少Schein,才有多少Sein”。然而实质上,亨利在诸多方面误解了这一原则的原初含义,也就使得这一原则所蕴含的丰富的现象学含义迄今并未得到充分展现。实际上,这一原则是理解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现象学的一把钥匙。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那里,“第一条原则”一直被解释为:“只要有多少Schein,就有多少Sein”,它不仅完全没有如亨利所说,与其他现象学原则“回到事情本身”和作为“原则中的原则”的直观相冲突,反而一方面可以纲领性地指导人们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真”概念以及现象学直观与还原思想之精髓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人们理解海德格尔如何借助这一公式,完成了从胡塞尔“一般体验学说”的意识现象学向是态学的现象学的突破。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5-44,共10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