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居委会、村委会制度的法学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村(居)委会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石和实现场所,在现行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范下,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维护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受制于我国居民、村民参与程度不高、基层政权干预等外部因素和村(居)委会自身存在的自治性受限、缺乏必要监督、选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影响,当下两组织的作用有待加强。文章试图从法律角度探索消除两个组织正常运行弊端的方法,从而为两个组织正确履职提供借鉴。
作者 李美
机构地区 黑龙江大学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20年第2期51-52,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4

共引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