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海南省出台了三个保险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地方立法的省份。目前,海南省社会保险制度处于全国前列:已经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推行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等举措,在工伤、失业保险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但海南省社会保险制度仍存在着地方性立法困难、制度设计“碎片化”问题较为明显、政策性文件位阶不高、管理板块化矛盾突出、不同社会保障群体待遇水平不均衡等问题。海南省应结合本省特点,整合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管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明确待遇支付风险;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体制,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的增值能力;设计更多的刚性条款,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监督。
作者
魏耀峰
张晓凤
Wei Yaofeng;Zhang Xiaofeng
出处
《新东方》
2020年第1期6-11,共6页
The New Or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