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自2017年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以来,贵州省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了800个绿色矿山建设指标。3年来,通过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协同推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互动格局: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市县政府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推进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意识;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矿山企业的积极性;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注重协调配合联动,形成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合力。二是建立标准制度,构建了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贵州省地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绿色勘查示范项目评价验收标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矿山集中“治秃”行动方案》等制度方案。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20年第3期18-19,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