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8-2014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声誉激励的视角研究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抑制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声誉与企业违规行为显著负相关,即高声誉的法律背景独立董事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第二,细分独立董事职业经历后发现,相比于高声誉理论界法学学者独立董事,高声誉实务界律师独立董事抑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作用更显著。第三,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法律环境会影响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地区法律环境越完善,高声誉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抑制作用越大。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可得到以下启示:第一,要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声誉机制,促使独立董事认真履职,起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第二,要加快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制度,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学历、声誉以及职业经历,聘请与企业所在行业以及企业发展方向相吻合的独立董事;第三,要加强法治建设,维护良好市场法律环境,使独立董事声誉机制更好发挥作用,促使独立董事切实有效提升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作者
岳殿民
李雅欣
Yue Dianmin;Li Yaxin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2-31,共10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雇员揭发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揭示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BGL192)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