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培育人才的重要模式,也是企业人力资源支撑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的转型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社会需要更深层次的校企融合,但是校企在合作中出现企业合作意愿不强、校企合作层次不深、双方合作效益不高等弊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要从社会、企业、学校的组织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为校企合作寻找规范的合作路径。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第8期108-109,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调研课题:“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机制研究”(项目批号:SKL-2018-200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