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不仅影响着大股东之间的关系协调,而且影响着公司治理的动态调整。就股东关系而言,争夺公司的控制权是一种制衡机制。一般而言,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一般从"增大持股比例"进而增加股东本人在董事会席位的比重达到实际控制公司的目的。《公司法》保护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意味着公司经营决策权(投票权)的转移,也就意味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该三大类主体的利益也会有巨大的调整。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是公司发展方向以及中心的转移。因此,基于优化公司治理模式的目的讨论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争夺控制权的行为是有现实意义的。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31期114-116,135,共4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