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体系、结构、内容等方面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现实需要,以及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运用过程中,出现了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定义模糊不清、公安行政处罚的专断性明显、一些法律规定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针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缺陷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明确治安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提出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举证标准等建议措施,着重从立法与执法两个大的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39期121-123,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